第六章、教育行政恶性抢夺问题
(一)、化公为私的“独立学院”和“名校办民校”
研究教育行政部门的几十年来的邪门做法,我概括出“集权-养权-分权-享权”这样的历程。
所谓“集权”,指的是改革前几十年教育的全部公立化。摧毁私立教育,教育全部公立化,建立起了教育部门在教育领域的惟我独尊的皇权地位。
所谓“养权”,指的改革开放以来的重点学校的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对公立学校并不是一视同仁的,他们将国家财政资源集中起来养出了一批最强的公立学校。在高等教育领域,最终表现为“211工程”为代表的重点高校的建设,这些重点高校目前占全国高校总数的3%左右。各省市依样画葫芦,以财政资源重点扶持少数重点中学和小学。目前,全国重点中小学在全国中小学总数的2%左右。也就是说,全国公立学校中,也只有2~3%的学校得到了政府财力和政策的重点支持。目前,教育升学竞争的焦点,就是这2~3%的重点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养权”的做法,使中国2~3的学校成为著名大学、著名中学和著名小学,它们无论在校舍、师资、财力上都远远优于普通学校。“养权”阶段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持续到二十一世纪初。重点学校倾斜的政策,使重点学校成为家长们狂热争夺的对象,教育行政部门按区域划片入学的规定成为摆设,下发的成吨成吨的禁止乱收费的禁令成为空话,在中小学基础教育领域,“择校生”和重点学校高收费现象愈演愈烈。当然,所谓的“择校生”,无外乎三类人,这就是“条子生”(教育系统领导的条子)、“关系生”(非教育系统,但利害相关的单位领导)、“票子生”(塞钱进校),也就是有权有势的家庭。因此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一个逻辑:集中政府财力和政策搞重点学校,无论嘴上说得多么好听,其实是为自己的子女在搞重点学校。也就是说,将更多的公共财政资源转向于培养自己的子女。教育行政部门一边高喊禁止择校生和乱收费,一边继续大力支持重点学校,人为拉开校际水平的差距,这里面的矛盾他们难道会不明白吗?我们只要问一个问题:“重点学校”的好处主要被谁占有了?
所谓“分权”和“享权”,指的是2000年以来以“独立学院”和“名校办民校”为代表的公立教育资源的私有化进程。教育行政部门经过多年“集权”和“养权”的阶段,终于搞出了含金量很高的一批重点学校。而现在,教育行政官僚们(含公立学校的校领导们)不愿意这些名校继续姓“公”了,他们要将这批重点大学和重点中小学校的好处分归个人所有和享用,中国教育现在就进入了“瓜分”教育权力资源和“享受”教育权力资源的阶段。
所谓“独立学院”,指的公立大学设立民办的二级学院,这些学院依托原有公立大学的声誉和实力,降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实行高收费,而且许多独立学院的文凭仍以原校本部的名义颁发。2003年5月,教育部下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鼓励独立学院发展。而且规定,独立学院只能是“民办”。当然,一般的“民”是很难染指这样的“民办”学校的。在这样的政策下,独立学院迅速发展,目前在25个省市已有300多所,在校本科生已有40多万人。
所谓“名校办民校”,指的是公立重点中小开办私有的“民校”,因此形成了“校中校”或“校外校”,这些“民办”学校对外实行高收费政策。在许多重点中小学,它们办的“民校”所收学生总数,已超过学生总数的一半以上。本应承担社会公平任务的公立教育也因此被列上了“十大暴利产业”的排行榜!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重点高校办的“独立学院”和重点中小学办的“民校”直接无偿或低价利用原来母校的品牌、师资甚至教室开办,但高收入的学费都装入开办者们的个人腰包。面对社会的批评,教育部门的文件要求“独立学校”和名校所办“民校”要从母校独立出来,做到独立品牌、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独立校园、独立管理等。但是,教育部的要求也只是一种倡导,对那些并不真正“独立”的学校该怎么办呢?没听说过有谁因为“不独立”而受到处罚。公立重点学校的领导一方面从教育行政部门得到财政支持,一方面将血输到他们自己的私有学校之中,靠纳税人的血来养肥自己的“独立学院”和名校办的“民校”。
从公立名校中分出“独立学院”和“民校”,这是一个瓜分教育权力资源的过程。控制“独立学院”和名校办的“民校”,这是享用教育权力资源的过程。现在的教育行政部门,正热火朝天地忙于搞“分权”和“享权”之事。
“独立学院”和名校所办“民校”的受益人是谁呢?谁能成为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和中小学名校所办的“民校”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呢?只要清查一下,只会是我们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校领导的利益关系户。真是黑啊,教育行政部门的两个政策,就把多年争论不休的教育乱收费彻底合法化了,就把全国人民奉献的税收所养育出来的重点学校的教育资源一把收入个人口袋中,他们还将这种明目张胆的化公为私的行为美之名曰“发展民办教育”。目前,这场瓜分公立重点学校教育资源的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垄断之下,教育这块圣地,都成了教育侧所了!教育部门的领导还称这是一项创举,是将公立学校的教育资源与社会的资源结合起来的创举,是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创举。但是,有多少“社会资源”进入了“独立学院”和公立名校所办“民校”呢?从我们的调查看,不是社会资源进来了,而是权力资本化了,同一份公立教育资源,被挂上了两块牌子,收入进入了两个不同的财务系统而已。以公立的门脸,收私人的好处。在这样的政策下,教育供给的总量没有什么增加,教育思想和方法没有丝毫改变,但是教育资源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则暗中被改变了。
教育行政部门为了给自己控制的“独立学院”争夺自费生资源,发出通知,规定自2005年起,原有的所有进行文凭考试试点的民办教育机构,一律终止招收文凭考试学生。同时,“独立学院”刚一成立,就拥有招收文凭考试学生的权力。这一收一放,就将原有的真正的民办高校逼入了死角。一些成立了十几年的真正的民办高校不能再搞学历文凭考试,而那些刚冒出来的“独立学院”就有学历文凭考试的资格,这就是我们教育部门的“依法教育”和“教育公平”!“独立学院”占用原有重点学校的资源,加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权力的公开配合,马上抢占了原来的民办高校的市场份额,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竞争?教育上的官僚私人资本就用这样的不公平的行政手段来喂养自己!对公立重点学校来说,垄断造成短缺,短缺造成垄断利润,垄断利润造成腐败,一发而不可收拾。对民办学校来说呢,2003年,在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独立学院”和“名校办民校”的高压之下,原有民办高校和民办中小学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等待它们的命运只有三条:破产(生源不足被迫关闭)、被兼并(被“独立学院”或名校所办民校兼并)、被招安(成为“独立学院”的分校或成为名校所办的“民校”)。我们南洋学校在2003年,一样遭到了泰山压顶的命运,招生数锐减1/3,财务困难猛然增加,面对这样的变数和不可抗力,我们大家在苦苦支撑了多年,但这苦难何时是一个尽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