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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炼狱十年》
发布时间:2009/6/17  阅读次数:32489  字体大小: 【】 【】【

第七章、教育收费问题:到底是谁在乱收费?
(一)是谁在乱收费?
        2003年7月,农民景统仕的女儿景艳梅考上了东北师范大学,学费要1万元。景统仕家里贫困,只好外出借钱。但他家里有的也只是穷亲戚。景统仕外出几天,空手而回。他听说可以为女儿申请大学的贫困生资助,就到当地派出所等部门盖章,以证明家境困难。没想到盖几个公章有这么难,他最终还是没有盖下章来。2003年7月14日这一天,景统仕喝下了农药。这是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在  2003年8月6日播放的专题片——《贫困生:越过学费这座山》。面对电视镜头,景艳梅哭着说:“我爸爸回来,我不在眼前。他就跟我嫂子说,我已经老了,什么事都办不成了------”
  看完这个片子,我实在找不到语言来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我们南洋是民办学校,但我们每年都要免费招收相当一部分品学皆优的学生,东北师范大学是公立学校,公立学校应当为品学皆优的贫困学生提供帮助,为什么要向贫困生收取这么高的学费呢?国家有助学贷款等政策,为什么景统仕的办不下来呢?我心里只有愤怒和茫然。在这样如同黄河般污泥浊水的教育恶流面前,我们南洋学校财力有限,我们自己再努力,也解决不了多少贫困生的问题!中国的教育问题,不是我们个人点滴的努力可以改善的,解决中国的教育问题,必须有一场更全面更深刻的革命。第二天,我将自己在南洋教育集团的股份全部给了别人,我彻底退出了南洋教育集团。我早就知道大学收费愈来愈高,景统仕这件事,刺激我追踪公立学校的收费问题,刺激我思考教育收费与中国教育和中国社会的关系。现在我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教育乱收费背后的邪恶机制了!
  我查阅了许多资料,慢慢清理出了头绪。1994年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按计划招收的大学生实行公费培养,毕业后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统一分配,大学生的在校学习的成本由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承担。“按考分选拔录取+公费生+工作统一分配”这样的政策,从1977年延续到1994年,约有17年的时间。17年的时间,免费上大学给多少贫困家庭的孩子带来了上大学改变命运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公立学校也开始招生部分自费生,逐渐形成了公费生与自费生并存的“双轨制”。但在多数情况下,所谓的自费生,主要是单位委托培养,学费由单位交给学校,不由学生和家庭承担。1994年起,高校招生开始改为缴费上学,经过6年左右的时间,到2000年,缴费上大学基本在全国高校推开。一些专家论证说,大学不属于义务教育,是一种教育投资行为,理应收费。就这样,教育迅速与医疗、住房一起成为普通家庭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前面所述的陕西农民景统仕的悲剧,就是被高等教育费用这座急剧升高的大山所压垮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是不是没有行动呢?也有。为解决贫困生上学的问题,教育财政每年拔款约1亿元,用于对中央部属高校中贫困学生的资助,到2002年,这笔资助提高为每年2亿元。高速公路每公里成本就在1亿元左右,面对全国成千上万的贫困大学生,教育财政每年只拿出2亿元,这只能是杯水车薪了!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表达:做秀!
  高中属于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我国高中招生,从政策上看应当是按照划区招生、就近入学、学生享受公费培养的政策。高中的收费,是从“择校生”交的“择校费”开始的。由于教育行政部门培养支持重点学校的政策,人为造成了校际水平的差距,有权有势有门路的家庭,不愿再按照就近入学的规定办事,拼命将自己的孩子塞进重点学校,“择校生”开始出现,重点学校利用家长这种选校心情,开始以赞助费等各种手段实行收费招生。这种情况愈演愈烈,一些本来就属于重点学校划片招生区域的孩子,也必须交费上学了。1995年3月27日,国家教委召开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全国电话会议,义正词严地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资助同录取学生挂钩。”但是,据《人民日报》科教文部的一份调研报告,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北京海淀区“教育改革试验区”在全区率先恢复了小学毕业升初中的统考,允许各重点中学按分数录取一半名额,其余一半名额收费录取。收费标准是:海淀区的市、区重点学校每名学生收3~5万元,如首都师范大学附中每名学生收4万元。北大附中、清华附中还分别在香山中学、北京47中办“分校”,全部学生高收费,每名学生1.3~3万元。“十一学校”1995年只收了17%的义务教育生,其余名额均是收费“实验班”。初中择校收费马上扩散开来。到1996年,初中收“择校生”并收取高额费用之风已遍及全市重点学校。收费情况如下,北京市重点学校每名“择校生”收4~6万元,如二中、五中;区重点学校在3万元左右,如35中、14中;还有“准重点”,定价为每名学生约3万元,这些学校共有80所左右。初中高收费与高中高收费相互刺激,到1996年,高中招收“议价生”的收费标准,市重点学校已突破8万元,区重点已突破5万元。重点学校不断拉高录取分数线,以将更多的孩子变成“议价生”,收取高额学费。
  1995年~1996年,北京教育界的奇观是:一边国家教委在高喊“就近入学,禁止招收择校生和高收费”,一边是国家教委眼皮子底下的北京各重点中学开始了大规模的招收择校生和高收费的收费运动,双方各得其所。一方面国家教委“贯彻落实”了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反腐败工作会议的精神,一方面是北京各重点学校实惠地狂收学费,大家相得宜张。这样的“双赢”(教育行政部门嘴上不断反对乱收费和重点学校拼命不断乱收费同时并存)模式,被全国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和重点学校蜂起效仿,反对教育乱收费的文件愈来愈多,而教育乱收费一发而不可收拾。我曾问一位教育行政部门的朋友说:“明明知道管不住,明明不想管,为什么又不断发各种禁止乱收费的文件呢?”这位朋友给我面授机宜说:“发出了文件,说明我们重视,我们的责任就解脱了。上面说过了,下面不执行,这是下面的事。谁想真去执行!过去几年,择校生所交的高额费用,在绝大多数地方都要流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账户,然后再分出来给学校。大家原本都是穿一条裤子的。现在,择校生交的费用,开始流向名校所办民校,屁股就控制了脑袋了。实在闹得过分,引出事件,找一两个下面的替罪羊就行了。上面永远没错,永远处于主动。”原来如此!原来他们不是不明白!这就是我们的教育行政管理!
  中国公立教育高收费浪潮的引发者,就是教育行政部门多年来以国家财政经费喂养出来的公立重点学校,而它们高收费活动的积极保护者,就是不断下文反对乱收费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公立学校乱收费的保护,从上世纪90年代的暗保发展到了2003年的明保,脸上的面具终于公开扯下来了,这就是鼓励重点中小学“名校办民校”和鼓励大学兴办二级学院的“独立学院”政策的全面出台。至此,教育乱收费全部合法化,而且乱收来的费用,进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的关系户(独立学院和公办民校的股东)的腰包。
  2003年7月,教育行政部门发出《关于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通知》,要求公办高中在招收择校生时,必须严格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看到这样的通知,我就会想起1995年3月27日教育行政部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全国电话会议上“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资助同录取学生挂钩”的禁令。最近,教育行政部门又确定了“公立学校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政策。多年的经验使我认识到,这样的政策是想说明,择校费不要交到公办学校的账上,要交到我们教育行政部门支持举办的民校的账上。一句话,把钱直接交到我的私人账号上。
  根据今年中旬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全国价格举报的六个热点问题中,教育乱收费居首位,其次才是交通运输、医疗服务、房地产和物业、电力电信、政府职能部门等。教育至此成为中国十大垄断暴利行业的第二名。
  过去的十年,中国公立教育领域最有中国特色的现象,就是老爹们(教育行政部门)不断高喊禁止教育乱收费,而他们的儿子(重点学校)则不断提高乱收费的强度,最后,老爹们、儿子们、利益关联者们,大家一起挽起手来,通通变成“独立学院”和名校所办“民校”的合法股东,海盗们就这样上岸洗钱了!“独立学院”和公办“民校”,就像蚂蟥一样吸附在重点公立学校身上吸血。公立重点学校录取线只要略提高一点,就会将成千上万的学生逼向“独立学院”或公办“民校”,钱就哗哗地收。教育行政部门仍然沿用传统的老办法,嘴上要求各“独立学院”和公民“民校”名称要独立、财务要独立、学历文凭要独立,实际上则睁只眼闭只眼,以此让这些蚂蟥们疯狂吸食纳税人的血。就这样,教育行政部门这清水衙门变成了铜气熏天的大钱庄,学校这教育圣地变成了黑暗的营利场。
  讲到这,谁在乱收费这个问题,相信大家已经会有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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