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是在学校内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由于教师在实施教育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中占主导地位,新时期的教师应具备崇高的师德,为人楷模,有渊博的知识,有现代人的意识,一专多能,才能担当起教书育人的重任。
一、师德高尚,以教为乐,爱岗敬业,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无限热爱,并倾毕生精力投身教书育人。
二、坚持理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学习新时期对教育工作者的要求,认真参加政治学习。
三、坚持业务学习,学识渊博,对自己所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有扎实的功底,能完成对应任教的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任务,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敬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五、严格依据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能按照教学常规的要求,做到认真备课、认真授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总结教学得失、认真听取教学反馈,积极主动地开展素质教育,高标准、高效完成教学任务。
六、坚持业务进修,完成在职培训任务,及时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七、积极参加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交流,相互学习,完成每学期8节听课任务。
八、积极参与教科研和课堂教学改革,善于发现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法,设计科研课题,撰写教学论文。
九、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质教育、爱国主义各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等,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十、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